沧州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
发布时间:2017-12-14 16:06:22

沧州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

  从市人社局获悉,我市21家医院开通跨省异地即时结算平台,实现每个县都有一个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,方便外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就医。

  这21家医疗机构分别是:沧州市中心医院、沧州市人民医院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、任丘市人民医院、黄骅市人民医院、青县人民医院、沧县医院、东光县医院、海兴县医院、盐山县人民医院、孟村回族自治县医院、南皮县人民医院、献县中医院、吴桥县人民医院、肃宁县人民医院、河间市人民医院、泊头市医院、渤海新区中捷医院、南大港医院、渤海新区人民医院、华北石油管理局总医院。

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覆盖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两种医保制度,服务异地安置退休、异地长期居住、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跨省就医人群。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前,需注意三点:一是先备案。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,否则就无法享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。因急诊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,但必须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,出院时才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;二是选定点。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站:h t t p//s i.12333.g o v.c n,查询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,确保选择定点医院;三是持卡就医。患者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之后,到就医地医院看病时,一定要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参保人异地就医住院后,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时,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,医保住院起付标准、报销比例、最高报销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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